您好! 首先,1.根据你说的亲属关系我想说你和您加拿大的这个亲戚关系:如果您的这个亲戚是你母亲的亲姐姐的话,在中国人的亲属关系上可以称作“姨妈”对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告诉您,你们的亲属关系不是远方的亲属关系,应该是比较亲近的亲属关系!您就是您姨妈的外甥!所以,您的姨妈应该不是出生在加拿大,在您的姨妈最初办理加拿大移民的时候,您的姨妈就已经和您的母亲之间有过一个亲姐妹关系的间接公证(即:就是您的姨妈的出生公证)。
2.这样的情况下,你在和你母亲有一个公证,这样也就可以证明你的你姨妈的亲属关了! 但是,在你的申请探亲签证的过程中,我想有一个问题提醒您!(1)你证明您的这样一个亲属关系,对您申请一个探亲签证的意义不是您获签的最主要的条件。
(2)如果您要顺利的获得一个探亲签证,是有很多其他因素促成的!这里包括:A。你去探亲的目的。B。你探亲的返回制约性。C。你探亲的经济能力。。。。。等等。都是签证官用来判断你是否可以获得签证的必要条件!好了,我说的很多了!希望能给你的帮助!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