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常熟市户籍准入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2003〕13号文件规定:
第六条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人事局受理: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常熟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7、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常熟户口迁移的准入条件希望能解答下
关于贯彻实施《常熟市户籍准入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2003〕13号文件规定:
第六条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人事局受理: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常熟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7、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