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科学,是指与司法有关的技术科学,包括司法会计学、法医学、物证学、电子物证学,广义技术侦查学等等。
相当于过去的刑事侦查专业知中的各门技术学科。狭义的理解则是指大陆法系的司法鉴定学。我国理论界过去一直沿用司法鉴定学,没有直接使用法庭科学。今年来用的多了一点,特别是中国政法大学证据学研究院召开过三次国际会议道,会标是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但分为证据理论和法庭会计两个分会场。英美法系国家之所以称之谓法庭科学,是因为这类学科的大部分情况都与专家证人的活动有关,专在英美法系国家,专家证人的诉讼活动通常由当事人(包括检方——检察官、警官)自行启动,且是由当事人认为的专家,当专家的工作结果被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后,专家需要出庭作证,通过法庭辩论来确定专家资格和专家提供的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科学一词中的属法庭(foresic)的含义是指法庭的,通过法庭辩论的,为了法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