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
2、大学毕业生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大学毕业生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首先必须确定在毕业时是否已签过三方协议,这是学生、学校和工作单位共同签的一个协议书。签了的话,报到证备注栏就不是空白,此时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也可由毕业生自己联系人才市场,把档案转过去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