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引进落户实施办法》》,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落户无锡:
1.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2.申请“直接落户”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被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江南大学学生落户无锡条件,麻烦给回复
根据《《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引进落户实施办法》》,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落户无锡:
1.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2.申请“直接落户”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被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政策内容:
1、符合我市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的应届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本市籍毕业生户口一律落家庭所在地。
办理手续:市人事、劳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手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
办理程序:市人事或劳动局--->派出所户籍室。
政策内容:2、不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或中途退学的学生,可以将户口迁回本市原籍落户。
办理手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毕业证书或退学证明、原本市迁出户口证明。
3、2001年1月1日以后到西部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户口未落户的。
办理手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工作单位证明、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和原本市迁出户口证明。
办理程序:派出所户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