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宪章|皇家枢密院君主在枢密院的建议下授予皇家宪章,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3世纪。
他们的最初目的是创建公共或私营公司(包括城镇),并定义其特权和宗旨。如今,尽管偶尔仍会授予城市宪章,但新宪章通常是为那些出于公共利益而工作的机构(例如专业机构和慈善机构)保留的,它们可以证明其在特定领域的卓越,稳定和持久性。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许多较老的大学也是特许机构。有关特许机构,申请皇家宪章或修改皇家宪章的信息,请使用下拉菜单。https://www.privy-council.org.uk/output/page26.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