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的建交时间为1972年3月14日。
中英关于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达成协议,基本内容有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合王国政府一致确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自1972年3月13日起将本国派驻对方首都的外交代表由代办升格为大使。联合王国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决定于1972年3月13日撤销其在台湾的官方代表机构。联合王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联合王国政府的上述立场表示欣赏。
1996年9月27日,英国和中国正式签署关于在香港回归中国时联合举行交接仪式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