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学步骤: 1. 征得转出和转入两个学校和学院的同意。
2. 分别征得两校所属的教委同意。 3. 原学校发出转学函。 4. 办理学籍转入转出手续。 还有是要找到一所肯要你的学校,还有你要有正当的转学理由,还要同一批次或向下一批次的转学大学生转学参考。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