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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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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学历证明怎么开,麻烦给回复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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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登录“学信档案”网站,注册账号并通过账号登录。

点击网站中的“学历信息”,输入毕业院校。zhidao2.点击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 高等学回历”进入学历在线验证。点击“申请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文版”后选择“申请”。3.返回至“在线验证报告”,高等学历页面即可查询开具。该报告有一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可答通过二维码、网站等进行验证。

学历证明怎么开

其他答案

1、必须是本人带身份证明来办;

2、不是很好办,因为不是学校多发一个本本而已,补办学历证书要经过省招办的;

3、如果现在公司要的急我想你可以先叫学校给你开个证明,证明你是哪一届什么专业的学生,因证件遗失

其他答案

原发布者:utecknv9906

学历证明书经核查,*****(姓名),性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433623738别**,19**年**月出生,于****年**月至****年**月在本校******学院(系)******专业学习,已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于****年**月发给**(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证书编号**********),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特此证明。经办人:(签章)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学校:(盖章)20**年**月**日备注:

1. 研究生学历证明由毕业学校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毕业、结业、肄业和学位的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位证明书经核查,*****(姓名),性别**,19**年**月出生,于****年**月至****年**月在本校******学院(系)******专业学习,其于****年**月所获****(硕士、博士、硕士专业、博士专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真实有效。特此证明。经办人:(签章)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盖章)学校:(盖章)20**年**月**日备注:

1、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由毕业学校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

其他答案

如需办理单位学历证明,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入学日期、所学专业、学制几年。证明左下角需粘贴2寸免冠照片一张,加盖单位法人钢印骑缝章。右下角需写明学校名称、出具时间、加盖单位公zd章。

学历证明范本:

兹有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毕业于(学校名称);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须是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公章无效)

年月日

大学生刚毕业就会面临工作问题,而且一些公司也要求开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学历公证版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在学校学习的经历和毕业或肄业的事实的真实、合法的活动。学历公证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肄业证明、结业证书、在校学习证明等。

扩展资料:

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参考资料来权源:百度百科—学历证明

其他答案

以北大为例:

1、本人申请书

内容:姓名、学号、专业、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层次、联系电话、丢失原因,写明:要求申领“北京大学学历证明书”并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01年前毕业的同学需先到校档案馆复印本人毕、结业证书存据或毕业生审核材料

4、小2寸证件照2张,并将电子版照片发送到greatwall@pku.edu.cn

若委托他人办理另附如下材料:

①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签字)

②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费用50元

6、办理时间:一周

办理流程:将相关材料交到新太阳学生中心一层105,一周后的工作日本人凭收费回执领取证明书并签字。若委托他人领取,需带上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扩展资料

学历证明的作用:

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e68a84e8a2ad7a6431333431376663规定》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学历证明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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