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通常采用学分绩点制,即根据每门课的学分和分数来计算每个学期和整个学期的绩点。
学分是指每门课程所设定的学时,通常为1至5个学分。绩点是指按学分加权计算的平均分数,范围为0至4分。计算方法为,将每门课的分数按照成绩等级对应的绩点进行换算,然后将每门课的绩点与学分相乘,再将这些结果相加并除以总学分数即可得到绩点。例如,一门3个学分的课程,成绩为B,对应的绩点为3.0,则该门课程的绩点为3.0 x 3 = 9.0。如果一个学期学习了5门课程,分别获得了A、B、B、C和C-的成绩,则该学期的绩点计算为(4.0 x 4 + 3.0 x 2)÷ 5 =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