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15日,傅斯年在台湾大学第四次校庆上演说,期勉台大学生:敦品、力学、爱国、爱人。
此后这八字成为台大校训。把“敦品”(敦厚品行)放在“力学”(勤奋学习)之前,是因为他认为,“青年是领导下一时代的,他们的品行在下一个时代的影响必然很大”。“这些年来,大学里最坏的风气,是把拿到大学毕业证书当作第一件重要的事,其实在大学里得到学问乃是最重要的事,得到证书乃是很次要的事”;希望学生“由学术的培养达到人格的培养”。台大在官网“有关台大·校徽”专栏中,将傅斯年的“敦品、励学、爱国、爱人”八字训示,称为“立教之根本,修身之准则。”台大还在官网“有关台大·校训”专栏中说明,当时傅斯年所用的是“力学”,不是“励学”。在台大1950学年度第二次校务会议中,这八字校训提案被保留并未通过。有关台大校训的题字,目前可考的始自继任傅斯年的钱思亮校长。他在台大1964学年度毕业纪念册上题“敦品励学爱国爱人”,并注明“录本校校训与毕业班同学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