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产业是先导产业,是推动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新生力量,但在现实国民经济中却不一定占有较高的经济比重,而是表现为较快的行业成长和经济增长速度,比如高科技产业、信息产业等。
不妨引用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的观点:“有些幼小的产业从目前看来未必是盈利最大的产业,但却是有发展前途的产业,应当加以扶持。”也即说,各国都须选择适合本国国情、代表先进生产力、能够推动产业升级、对国民经济具有带动作用的先导产业,并对之进行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而支柱产业则是指现阶段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较高的产业,支柱产业具有市场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系数大等特征。在一个国家处于经济起飞阶段时,必须确立自己的支柱产业,以使其发挥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作用。比如美国在二十世纪中叶,曾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把钢铁、汽车、建筑业列为三大支柱产业;比如现在看来很落后的纺织业也曾在我国长期被视为支柱产业。比较这两个概念,就会发现它们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一般先导产业发展后能够成长为支柱产业,经历一次次产业升级或产业革命后,部分旧的支柱产业便会退出历史舞台,如纺织业让位于钢铁业、钢铁业让位于汽车业、汽车业让位于信息业等。每种产品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每个产业同样都有自己的发展周期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都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从对国民经济的重大推动作用角度考察,先导产业是“未来时”,支柱产业是“现在时”。但二者之间的界限也并非泾渭分明,在特定经济环境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某些产业既可以称之为先导产业,也可以确立为支柱产业,比如眼下我国的金融保险业,2004年对GDP的贡献率已达5.3%,而且其发展的持续性强、示潜力大。正由于二者对国民经济都非常重要且概念比较接近,所以目前世界各国对它们的定义和表述并不统一。厘清二者的关系,非常有助于剖析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与支柱产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