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百论”、“外语”、“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为国家统一命题,专业科目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由我校命题。
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考试科目有任选的,请在网报时,在有关栏目度内注明选定的应考科目,未注明者问由我校指定。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凡专业目录中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3、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蒙),专业考试科目608维吾尔文学史、810文艺学概论、609蒙古族文学、811蒙古语言与文化四门科目可以使答用维吾尔语或蒙古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4、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准确填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者,一切后果考回生自负!5、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答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