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回答楼主这个问题,下面是我对楼主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协商与调解通常情况下,邻居噪音,大多是生活噪音,如狗吠猫叫、深夜歌声、打麻雀声等等。
这时,和邻居友好协商,说明情况,邻居意识到问题所在后,就会注意减少在噪音,毕竟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倘若交流后,邻居噪音依旧的,受害人可以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按照《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制造噪音的,警方将处于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邻居噪音扰民,警方是应该进行处理的。在遭遇到邻居噪音扰民的,有无法劝止的,直接报警就可以了。当然了,出于维护邻居关系等因素考虑,邻居噪音扰民,双方有无法协商的,可以先通过物管或居委会等进行调解处理,而不是直接报警处理。 倘若邻居屡劝不止的,就果断报警。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