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乘机人员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两家不同名称的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为确保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第一次核酸检测须在登机前第二天完成。如:您拟乘7月3日航班,第一次核酸检测在7月1日当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在7月3日航班起飞当天完成。(二)第二次核酸检测须在航班起飞当天完成,该报告由航空公司负责查验,无需上传至健康码审核平台,请务必随身携带纸质版报告,以便登机前航司查验。(三)乘客在获取第一次核酸检测报告后即可申请健康码。请在健康码申请系统的“检测机构”项下,选择第一次核酸检测所在州(领地)的中国驻澳使领馆并提交。如符合要求,使领馆将为您核发“蓝色健康码”。请您持“蓝色健康码”及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登机,对无核酸检测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被允许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