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公司把你当做什么来确定,比如我们公司,我是把其当做工人来看待,不是暑期工人,因此,也给其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copy系。
好多的工厂都是把学生当作学生zhidao看待的,就是给予实习生处理,也可以说得过去,因学生身份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当我们把学生(满了16周岁)当作一般的劳动者也可以的。
大学生寒暑假打工期间与用工单位是什么关系,麻烦给回复
要看公司把你当做什么来确定,比如我们公司,我是把其当做工人来看待,不是暑期工人,因此,也给其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copy系。
好多的工厂都是把学生当作学生zhidao看待的,就是给予实习生处理,也可以说得过去,因学生身份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当我们把学生(满了16周岁)当作一般的劳动者也可以的。
因为大学生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去的,所以是属于短期的劳务派遣人员。来用人单位肯定会与派遣公司签订合自同,但不会与学生直接签合同。在做此类劳务派遣的时候需要注意,大学生们一般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对法律也是一知百半解,遇到问题很难维权。对此一定要先了解您要去的是什么公司,具体做什么工作。如果是普工,劳务度派遣承诺的工资是用人单位在平均工资以上的比较好的数值。对于刚入行的学生来讲,可能问因为工作不熟练或一开始需要准备的生答活用品多而出现开支大,也许工资达不到期望值。具体您可以找看看
深圳的外地打工者素质真的很低啊,住在公共的租住区,却不懂得爱护自己生活的环境,不懂得尊重别人,我自己租住的环境就是被那些外地打工者租户破坏和打扰着!当然,我也是外地打工者,不过,像我这样的打工者的业余休息却被一部分打工者严重影响着。看看这些影响都是什么吧,我相信肯定很多人像我这样被那些没素质的人影响着:
1. 每天下班周围房屋巷道总是很噪杂,那些租户们放音响,大声哟喝聊天,根本不顾会不会影响别人,自己反而觉得多自在,多逍遥.2.停自行车嫌车库面积小了,就直接把别人的自行车任意扭歪在一边,恨不得将别人的自行车用锤子砸烂,我自行车还被人放过两次气。3.做饭时根本就不会觉得自己用刀剁菜板时的震动会沿着厨房墙壁传播多远,要影响多少住户,我下面有好几家夫妻天天下班后做饭吃,好像生怕吃了厂里的一餐晚饭自己身上就要亏几斤7a64e78988e69d8331333330363738肉似的,我最大的心愿是他们能够抽一天不要做晚饭就在厂里吃算了.4.有些住户关门时用很大的力量关门,搞得整栋楼都能被那强大的关门振动所震慑.5.朋友来聚会时总是开着门,电视音响全部以最大声音上阵一起欢迎朋友光临,但就是不顾及周围邻居的感受.6.上厕所时很多人都不喜欢关小厕所窗户,使得上厕所时旁边邻居会被熏得半死.7.做菜式,也对油烟排放根本不在乎,却不知自己制造的油烟会飘入邻居家里影响别人,有些住户用得油我估计肯定是地沟油,那油烟真的不带香味,而是刺激性臭味,8.有些住户总会很有时间规律的制造很刺激的异味,飘入市内后很难散去,我一直搞不懂那些异味究竟是怎样产生的.9.有些有孩子的住户,不知道是家人有什么病还是怎么搞得,家门一开好大一股酸臭味,或是腥臭味,你闻到后会反胃,当然那些小孩的夜间哭声也是夜间打扰你的美妙音符.10.高空抛物,随处扔垃圾,等等等等....我就搞不懂,我们之中怎么就是有这样一些人啊,他们活着的意义难道就是毫无顾虑,毫无道德的只顾自己活得自在逍遥,毫不不顾别人!这就是他们存在的意义
是劳务关系,因为大学生的身份是学生,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一旦认定劳动关系,就会受到公司的时间约束,与学习会产生冲突,所以劳动法这样认定比较合理。
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把在暑期打工的学生列入《劳动法》保护对象,因此,学生打工并不受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2007年,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规定,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中,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但是《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学生暑假打工既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也不适用于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条例,关于学生暑假短期打工的法律规定处于一种真空状态,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只能进行协调。学生暑假打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只是一般的雇佣劳务关系,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根据民法“谁伤害谁赔偿”的原则,由雇用方承担过错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1333363383432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