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拒绝出国出差。
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出差被定义为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这表明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的活动。对于临时出差,一般指的是3个月以下的出差,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而对于长期出差,即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涉及到变更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变更。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决定拒绝出国出差,最好是采用实话实说的方式与领导沟通。首先,应表明自己已经为了这件事作出的努力,比如尝试与家人沟通但遭到极力反对。其次,说明具体原因,从家庭角度跟领导说明清楚为什么家人会反对。再次,表达自己对工作的责任心和对这件事情的遗憾。如果自己不去,是否能够在国内为外派项目提供一些支持,以弥补因个人问题带来的公司集体层面的损失。最后,希望领导理解并感谢领导的理解。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上允许员工拒绝出国出差,但在违反劳动合同离职时,可能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因此,在做出决定前,员工应充分考虑个人和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