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外合作办学就是个很广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
1. 国内A大学和国外B大学共同出资,成立C大学。
录取时侯是C大学的分数线,得到的学位是B和C的2.国内A大学和国外B大学开展合作项目。录取时侯是A大学的分数线,得到的学位是A和B的3.国内A大学和国外B大学开展合作项目。不通过高考录取,得到的学位只有B的第一种方式就是最典型的中外办学模式,这类大学在国家规划里是有别于“公立”“民办”的第三类“中外合作大学”。这类大学录取一定是通过高考统一招生的,分数基本上都在一本线以上。这类大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属于母院校共同成立的一个独立大学,也就是说即使两个母院校同时破产倒闭,这类大学依然能独立运行下去(理论上分数线雪崩,部分专业停招)。典型代表是西交利物浦、宁波诺丁汉、昆山杜克、上海纽约、港师大浸会、港中文深圳等。ps,这些学校的细分也会有差异,比如西交利物浦实质上更接近“中外办学”一本第一批录取,上海纽约更像是“分校”提前批录取。只要能拿到国内子校和外母校的学位,都能归到此类合作办学模式。第二种方式是数量最多的中外办学模式,这类办学理解起来非常容易,就是国内大学和国外大学开展的个共同培训项目。这类大学也一定是通过高考统一招生的,但由于中方大学的层次参差不齐,导致录取分数线差异也很大,中方大学既有“公立”也有“民办”。这类办学模式(注意,是办学模式)依托的是国内外母校的合作,与“中外合作”大学的合作办学不同,这种一旦一方出现问题,整个办学项目是无法继续的。这类大学我接触不多,最有印象的是人大的中法学院,录取分数仅仅比人大稍微低一些。当然还有很多其他二本大学也与国外大学由合作项目,只要能拿到国内国外两所母校的学位,都能归到此类合作办学模式。第三种就是最容易引发争议的合作办学模式了,理解起来也很简单,就相当于上了个国外大学但是得到了国内大学的学术支援。为什么这类大学争议很大呢,因为由于国外是申请制,导致部分分数很低的考生也能申请上,这时候如果提供学术支援的是国内知名大学,就会被误以为“曲线救国”“低分塞钱上高分大学”。这类大学最显著特征就是,只能拿到国外大学的学位证。最后总结一个很简单的区分标准:先看是否通过高考录取,再看是否有成立的独立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