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读硕士学位课程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经澳门大学认可的同等学历,且亦可被要求具有其他知识或专业经验。
2、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待取得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
3、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于* C+或以上之成绩。(法学院课程除外,近两年澳大的录取成绩一般都是在均分80以上,学校背景比较弱的申请人均分还需要提高才有希望拿到澳大的录取) 。
4、 申请人必须具有报读课程所要求之语言能力。
5、从非英语授课的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其中一项作为英语水平证明:获得大学英语考试 (CET) 6 级 430 分或;获得托福* 550 分(纸笔考试)/ 80 分(网考)或;雅思*总分6.0或以上,单项不低于5.5或;通过英语专业考试 (TEM) 的 4 级或 8 级。注:托福和雅思成绩自考试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