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的法学教育,始于1952年兴办的“司法专业”,此后除“文革”前后外一直进行司法干部培训。
1981年起在进行司法干部培训的同时开始学历教育,开办民族司法干部专科班和普通法律大专班。
1986年成立法律系,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 1994年适应法学教育发展需要改法律系为法学系,下设法律、经济法专业,后增加国际经济法专业。
1998年我们在全国法学专业统一调整前率先推行了“大法学”招生模式。同年,“法学理论”硕士点获得批准,在填补四川高校无法学理论硕士点空白的基础上,我们确立了自己的特色——以“民族法学”为主要研究方向。
2000年11月,法学系改为法学院。
2001年法学专业申报四川省“民族地区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并获成功,同年“法学理论”学科被评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诉讼法学”硕士点获准建立。 法学院下设法学基础课、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七个教研室及刑侦与物证技术实验室、模拟法庭等实验(实践)机构,并设有院所合一的“西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学研究所”。现有教师60人,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7名、讲师24人,在读博士研究生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以上。
35岁以下青年教师45人,而具有硕士学历者达71.1%。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法学院培养了一支热爱党的民族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法学院现有20多个民族的在校生1485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419人、硕士研究生66人。在法学院“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三位一体”教改思路的引导下,全体学生加强政治理论修养培养,注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不断拓宽知识面、增强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稳步提高。 西南民族大学作为一所公办的全日制大学,对少数民族生源实行优待政策。作为中国为数不多的民族大学,其实力排名靠前,虽然它的法律系不及中国政法类大学中的五校四院(西北政大、华东政大、西南政大、中国政大和中国人大)。但是它所培养的法律人才和政法类人才却成为中国司法体系中公务员的稳定供应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