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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的公式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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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的公式怎么理解求高手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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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的内容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其中“A”表示任一思想,包括任一词项或命题。公式表示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词项或命题是确定的并与自身保持同一性)。这一公式在现代逻辑中表示为一重言式:(p→p)或( p= p)(读作:如果p,那么p)。同一律(及矛盾律和排中律)所说的“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方面(或同一关系下)对同一对象使用了某个词项或命题的过程。”“每一个思想”指任何一个具体的词项或命题。“每一个思想与其自身同一”是指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词项或命题)必须始终如一地反映同一个确定的对象。词项与自身同一:由于对象在不同的语境中反映的特有属性不同,因此词项具有多方面的内涵,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指称不同的对象。思想同一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个词项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保持确定的内涵和外延,指称同一属性或对象。命题与自身同一:因为命题是对事物情况的反映,相对于一种事物情况,只有一个命题,但由于主体认识的不同,一个命题会有不同的断定方式,从而形成不同的判断,思想同一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命题保持前后一致的真假值,作出相同的断定,表达相同的判断。同一律是保持思维确定性最基本的逻辑规律。同一律的逻辑要求和违反它的逻辑错误同一律(及矛盾律和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逻辑基本规律对人们的思维活动的要求,体现了逻辑基本规律的客观性和强制性,以约束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逻辑错误。同一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词项或命题必须与自身保持同一,不能任意变换、转移。首先,就词项而言,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我们所使用的每一个词项,都要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表达同一个概念,反映同一属性,指称同一对象,不能用同一个词项表达不同的概念,指称不同的对象。如果在词项的运用上违反了这一要求,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1)“混淆概念”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无意识地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词项当作同一词项来使用。这种逻辑错误的根本原因在于语词的多义性,即语词和对象之间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同一语词常能表达多种不同的含义,指称多种不同的对象,所以不考虑具体的语言环境,以同一语词表不同概念,就会产生“混淆概念” 的逻辑错误。例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想。有一种人,他们的理想就是吃喝玩乐。他们一味追求金钱,追求享受,醉生梦死。这种人根本没有理想,只有私欲。前一个“理想”词项是指对未来的希望和追求,后一个“理想”指符合人民利益的远大理想,这是用同一个语词表达了两个不同的概念,没有保持同一性,从而造成了语言的混乱。

(2)“偷换概念”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故意地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语词形式相同、意义不同的词项当作同一词项使用的逻辑错误。例如: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位高级工程师在长途出差回来后对家人说了一句“我的衬衫领子和袖子脏的不像样了,如果洗不出来,就仍掉算了”,后来却被判以“污蔑伟大领袖”的罪名。“衬衫领子和袖子”和“伟大领袖”这两个词项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但在特定的政治环境,某些人却故意偷换概念把两者混为一谈,以达到整人的目的。其次,就命题而言,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我们所使用的命题始终保持前后内容的一致性,即真假值的断定一致,即是个什么判断就是个什么判断,是真的就是真的,是假的就是假的,不能随意转移、替换原来的命题。如果在命题的运用上违反了同一律的上述要求,在论证过程中对论题本身不加界定,内涵模糊不清,外延游离不定,那就无法进行论证,从而犯了“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1)“转移论题”(也叫离题、跑题)指在论证过程中,由于思维主体没有分清两个命题的差别,无意识地违反同一律的要求而形成的。人们常说的“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口若悬河,不知所云”等就是对这种逻辑错误的生动表述。例如:有这样一篇文章:标题是《甜蜜的误导——当今家庭幼儿教育的几种错误方法》,然而作者却列出这样的小标题:

①别引导娃娃介入成人纠纷;②按社会公德塑造孩子的品性;③让孩子接触儿童群体;……这篇文章原来要说的是“当今家庭幼儿教育的几种错误方法”,但在作文的中却用了“当今幼儿教育的几种正确方法”代替了原来的论题,从而犯了思路不清、文不对题的错误。“转移论题”还表现为“答非所问”。例如,有人甲遇到一个生字向某人乙请教,问到“你知道这个字念什么吗?”,乙却回答“这个字我曾经学过”。显然乙的回答转移了甲所要问的话题,违返了同一律的要求,这种答非所问并不能解决甲的问题。

(2)“偷换论题”指思维主体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地违反同一律的要求,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用某一个命题暗中代替原来所要讨论的命题。例如:在上个世纪中叶,达尔文根据他的进化理论得出“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结论。这一论断破除了基督教所谓“上帝创造人”的错误教义,从而受到教会势力的猛烈攻击。

1860年,在英国的牛津大学就人类是不是由猿类进化而来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一方是达尔文的学生赫胥黎,另一方是大主教威尔勃福斯,在辩论中,由于教会方面没有任何有说服力的论据,却一再批驳“人是由猴子变来的”,并进行了人身攻击:“请问赫胥黎教授的猴子资格是从祖父那得到的呢?还是从祖母那得到的?”在这场辩论中,威尔勃福斯就是故意将“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曲解为不同的论题“人是由猴子变来的”来驳斥对方的观点,显然是偷换论题的诡辩手法。偷换概念和偷换论题都是无意识的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在主观上不是故意的;而偷换概念和偷换论题却是在主观上故意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是诡辩方法,必须加以揭露。同一律的作用同一律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之一,是关于思维同一性的规律,因此在保证思维的确定性中有重要的作用。

(1)同一律要求词项、命题的自我同一,保证思维的确定性和一贯性,从而准确地运用思维形式去反映客观世界和表达思想,因此,遵守同一律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必要条件。

(2)遵守同一律,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词项和命题,有助于我们在平时的说话、作文、辩论等各方面正确表达思想和正常交流。说话和作文都必须主题明确,贯穿始终,才能有效地表达观点;在论辩中也要求辩论双方的论题具有同一性,如果辩题不同一,双方维护和反对的观点并不是同一个命题,那么也就无所谓正方和反方,很难说双方观点有什么分歧,论战就失去了意义。

(3)遵守同一律,能及时地发现、揭露诡辩和反驳谬误。因为诡辩、谬误都是故意违反同一律,使概念混乱、思维模糊,是欺骗手段,只有正确掌握了同一律,才能予以有效地辨析并纠正。

同一律的公式怎么理解

其他答案

同一律的公式是逻辑学和数学中的一个原则,指的是在逻辑或数学运算中,相同的元素所产生的结果也是相同的。换言之,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当两个或多个元素相等时,它们的结果也相等。举例来说,对于加法运算而言,同一律公式可以表示为:a + 0 = a。这意味着无论a取任何数值,与0相加的结果都还是a本身。同一律的公式在逻辑推理和证明过程中很常见,它帮助我们简化问题,减少繁琐的演算步骤,并确保推理的正确性。在数学和逻辑学的学习中,理解和应用同一律公式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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