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每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总的容积不能超过1升。
1、乘机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温馨提示:“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指的是盛放化妆品的容器的大小不得超过100毫升,而不是指容器内的物质的多少。此规定请您特别注意。
2、乘机限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的种类:(1)液体饮品:如矿泉水、茶水、碳酸饮料、牛奶、酸奶、果汁等;(2)洗漱化妆用品:如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润肤露、剃须泡沫;(3)凝胶用品:定型水、啫喱水等;(4)药品:如眼药水、口服或外用药液、喷剂等;(5)液态食品:甜面酱、瓶装罐装罐头等食品;(6)气雾剂:喷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