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托管申请条件:在双方自愿一致的基础上,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委托,代办档案托管,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申请托管所需资料: (一)单位集体人事代理: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档案。(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代理: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4、本人档案。(三)失业人员个人代理:
1、《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个人档案;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四)在职人员个人代理:
1、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决定或与原单位辞职(辞退)决定;
2、个人档案;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集体代理:
1、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单位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
3、受理方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二)失业职工代理: 个人需携带《失业证》或《就来失业登记证》,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后到失业科办理提档事宜,然后到劳动力管理科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障费明细表》。(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代理:
1、代理人员提出个人的书面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代理人员填写《就业认定登记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
3、工作人员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
4、代理人员凭《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金。(四)、在职人员个人代理:
1、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决定或与原单位辞职(辞退)决定;
2、个人档案;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四、办理时间:在任何工作时间内,只要材料齐全都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