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可以的。
1.提出申请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企业对境外账户使用的管理办法。
2、开户银行的选择企业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境外开立账户,并应在其外汇收支发生的主要国家或地区开立。
3、批准开户文件的时效性企业在境外开户应在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的1个月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已开户的书面证明。
4. 境外账户的使用及延期企业境外账户使用期届满30天内,必须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注销境外账户证明,将余额调回国内,并提供开户行清户账单;如需延期使用境外账户,必须在到期前30天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5、向外汇管理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企业应在每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开户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及资金使用情况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