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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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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麻烦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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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6)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7)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转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其他答案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要对房产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需要办理好手续,有的人可能会疑惑,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6、议价协议或评估报告(原件);

7、专门材料: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拔用地或集体用地的,应提交:A、优先补交地价款的保证书(原件);B、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原件);C、属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应提交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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