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1.会员累计积分达到1000分时,即具备首次兑换奖励的资格,可兑换奖励机票和奖励升舱服务。
2.会员可以用积分为自己或亲友兑换奖励。
3.会员用于兑换奖励的积分须为同一账户累计的积分。
4.使用积分兑换的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需按特定的订座舱位进行预订和兑换,该舱位的座位数将受航空公司的运作控制所限制。
5.婴儿和儿童的奖励机票兑换标准与成人的兑换标准相同。兑换的奖励机票不提供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
6. 奖励免票/升舱不适用于《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国内客运手册》中定义的特殊旅客及担架旅客。
7.为了确保您的积分不被盗用,请在领取奖励机票或办理奖励升舱时提供以下证件:奖励为会员本人使用,需提供:会员的宇翔卡原件、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奖励转让他人使用,需提供:会员的宇翔卡复印件、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有会员本人签名)、乘机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取票的,除提供以上证件,还需提供取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 兑换奖励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会员自行承担。
二、奖励机票兑换规定1.奖励机票仅限兑换销售方和运营方均为中联航的正班、加班航班。
2.奖励机票自机票填开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3.兑换奖励机票时,必须订妥航程、日期及航班。只可选择自兑换之日起一个月内的航班。
4.已订妥的奖励机票不能更改航程,仅限更改同航程航班或日期一次(非自愿变更除外)。
5.使用积分可兑换单程、来回程奖励机票。中联航奖励机票的所有航程不允许中途分程。
6.使用积分兑换的奖励纸质机票遗失不补,也不退回积分。
7.会员所兑换的奖励机票不能办理付费升舱服务。
9.奖励机票可兑换中联航各航线经济舱,或各航线公务舱。
10.每张常旅客卡每天最多只限兑换3张奖励机票。
11.兑换奖励机票需提前7个工作日到中联航直属售票处或拨打中联航24小时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