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2份《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详细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政审意见;
(4)提交4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
(5)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
(7)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经批准的,申请人在15至20个工作日后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护照,并交纳护照证件费200元,有加注的还须交纳加注费20元每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