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体检有新规。
为避免劳务人员出境后被检出传染病而被遣送回国造成损失,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出国人员体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对出国的劳务人员,除实施X光胸部拍片外,必须进行结核杆菌痰涂片、结核菌痰培养的项目检查;二、对出国劳务人员实施体检时,必须在离境3个月内进行;三、出国人员实施健康体检后,如果体检者在出国前有低烧、胸闷、乏力、盗汗、咳血等症状,需进行复查,发现结核感染者,收回签发的《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通知该感染者及时进行治疗,既保护准备出国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又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四、在受检者领取《国际健康证明书》时,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工作人员应说明该证书及国际旅行人员体格检查记录所填写体检和实验室检验结果仅代表受检者接受体检时的健康状况。
五、如受检者在出境前出现发烧、头疼、头晕、胸闷、乏力、盗汗、咳血、黄疸、皮疹和腹泻等临床症状时,必须及时与各地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以确定是否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