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间进行互访时,一般由接受方承担来宾的费用。
这包括食宿、交通和其他相关的活动费用。当然,来宾也可以根据需要支付个人的额外开销。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互访双方可能会协商和商定共同承担相关费用的方式。例如,较为密切的友好国家之间可能会协商分享有关往返交通等方面的开支, 或依据合作领域与时机设立专项经费. 这种情况下, 具体的费用分摊比例以及支付方式等,可通过书面的协议或者其他形式的文件确定. 需要指出的是,每个国家对于互访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特别是在涉及高规格或礼遇性质的访问要求,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法规及相应的礼仪规范建立清晰的计算标准后才能确定统筹预算. 一般来说,这些细节问题需要由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协调,具体操作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