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还须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 入境证件的函》“格式详见http://ga.sz.gov.cn ”),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x30mm) 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属60岁(含)以上申请人且在5年内曾成功申办过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
属军人的,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交验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补发除外)、有效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三)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监护人须陪同申请人到公安机关递交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户口簿如可完成系统核查的,则无需提交)(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监护人、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与监护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