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业务:选民登记、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婚姻登记、入学、就业。
2、办理业务:公证事务、前往边境管理区、申请出境手续、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个体营业执照、个人信贷事务以及其他金融业务、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业务:诉讼活动、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提取汇款、邮件、寄售物品,办理其他事务(如手机、宽带入网、网吧上网登记等)。如果别人拿走你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你可以登报说明身份证丢失,出现责任与你本人无关。不过,现在新政策下来了,你只需要去公安机关说明你的情况,户口本或者身份证丢了,然后直接在去补办一个,就可以的。他们会登记你的情况,之后如果真有什么事故纠纷,这样会对你很有利。因为你在发生纠纷之前,就已经跟公安机关说明你的身份证件丢失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