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分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和至少28个选修学分(选修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 部分高中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数,每学期必须如此,如果达不到,会得到成绩警告。 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同时,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经批准如有超选,超选部分按有关规定加收超选费。 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 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