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殊入境货物的报检,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和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法定检验:特殊入境货物属于法定检验商品范围的,应当向海关申请报检。法定检验商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纺织品、机械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等。
2. 合同规定:特殊入境货物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检验检疫条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应包括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要求等内容。
3. 预报检:特殊入境货物在进口前,应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预报检手续。预报检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进口商需提供相关单证,如合同、发票、提单等。
4. 通关单:特殊入境货物报检合格后,检验检疫部门会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进口商需持《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审核合格后放行。
5. 检验检疫证书:特殊入境货物如需办理检验检疫证书,如 CIQ(中国检验检疫标志)、CoC(社会责任认证)等,进口商应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单证。
6. 特殊情况处理:特殊入境货物如涉及濒危物种、文物、危险品等特殊物品,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报检手续。
7. 疫情期间的特殊规定:受新冠疫情影响,特殊入境货物需遵循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消毒处理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特殊入境货物可能有特定的报检要求和程序,进口商需详细了解相关法规,确保货物顺利进口。如有疑问,建议咨询检验检疫部门或专业报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