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城市必须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时间是在奥运会举行的前8年,而且申请报告必须经本国奥委会的批准,并由该国政府签署表示支持(IOC只允许每个国家有一个城市申办一届奥运会)。
2,IOC执委会随后会对申办城市进行初步审定,根据申办城市的陈述、基于对申办城市基本情况的了解,筛选出几个城市进入正式的申办程序。
3,IOC评估委员后随后登场,对申办城市进行实地考察;IOC和负责奥运项目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会发出各种调查的表格问卷,申办城市据此整理出详细的举办奥运计划,在IOC全会表决前6个月送交IOC;由多方代表组成的IOC评估委员会也会亲赴各申办城市实地考察,并以书面形式呈交IOC。
4,IOC全会投票,确定举办城市,时间在奥运会举办前7年;投票过程中, 只要某个申办城市获得半数以上的选票, 即被确定为该届奥运会的举办城市。
5,IOC举办城市签约,签订正式的协议:举办城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