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官方规定,2021年起健康管理师证书由评价机构独立印制并发放,政府部门不参与监制。
证书样式如下:
1、证书上应加盖“评价机构名称”或“评价机构名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用章”印章,参见“参考样式(一)”。
2、由评价机构下属分支机构颁发的证书在加盖评价机构印章的同时,须加盖备案“分支机构名称"或“分支机构名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用章”印章,其中,评价机构印章在左侧,分支机构印章在右侧,参见“参考样式(二)”。
3、证书照片上可加盖评价机构钢印或分支机构钢印,钢印样式和内容应与印章一致。用人单位(含分支机构)印章可用本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