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法国1968年颁布《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即"建立与传播知识、发展科学研究和培养人。
"法国的高等教育,主要由大学、大学校和一些短期高等教育机构组成。
(1)大学。是高等教育的主体,人数占全国大学生的90%以上,敞开招生(医药专业除外)。学制5-7年,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基础阶段,2年,颁发"大学普通文凭";第二阶段是专门化阶段,2年,第一年颁发学士学位,第二年颁发硕士学位;第三阶段进行深造和科学研究,相当研究生阶段,3年,第1年授予"深入学习文凭"后2年授予"第三阶段博士"学位。至于最高学位--"国家博士",再用至少6-7年时间才能获得。
(2)大学校。在法国高教中地位特殊,专门从预备班中招生,是法国高级官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科技人员的主要培养基地。学制一般为3年,因它的教育质量高,招生制度严格,教学进度快,作业质量要求高,考试次数多,重实际、重应用、重能力培养。而处于法国高教顶端。一般不授予学位,只颁发本校毕业文凭。
(3)短期高等教育机构。
2年制,主要培养工业、应用科学和服务行业所需的高级技术员,程度介于工程师与一般技术员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