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海关带现金超过规定的一律不予放行。
过海关带现金限额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入境携带外币没有限额,但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在海关查验(过X光机)前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或者选择旅客红色通道主动向海关人员口头提出申报,并按照海关的要求填具申报材料;
2、出境携带外币现钞限额为每人等值5000美元,超过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3、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现钞的限额为2万元。超过该限额的,一律不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