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学生行为规范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做事,学会做人,成为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临沂大学学生行为规范》。
一、传承沂蒙精神,培育沂蒙特质发扬沂蒙人朴实、奉献的品质,主动汲取“沂蒙精神”,以实际行动做沂蒙人的形象代表,做老区现代文明的使者。
二、踏实主动学习,培养创新精神遵循“实”字校风,立足专业、围绕课程,心无旁骛,主动学习;勇于创新,敢于实践,积极参加科研项目和课外科技活动。
三、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形象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和走廊等),保持肃静,不喧哗,不搞妨碍他人工作、学习的活动;文明就餐,排队买饭,不拥挤,不喧哗;文明使用网络,不攻击谩骂;遵守公共道德不做有损于学校和大学生形象的事。
四、举止大方文明,倡导社会新风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及其他公众场所;说话和气、待人有礼,尊敬师长、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男女交往,举止得体,自尊、自重、自爱;上课期间,不使用手机、音乐播放器等任何与课堂学习无关的物品。
五、遵守学校制度,规范个人习惯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树立诚信意识,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遵守宿舍管理,按时作息,不使用违章电器,不在寝室打麻将、打扑克,不留宿校外人员,不到校外租房住宿。
六、关心学校发展,爱护校园环境热爱学校,维护学校利益;爱护公共设施,不在课桌、墙壁上乱写、乱画、乱刻;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攀折花木、不践踏草坪。
七、注重勤俭节约,养好良好习惯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活节俭,不乱花钱,合理有效使用奖助学金,不向家庭提出超越实际的生活要求。八、内强自身素质,争做文明先锋加强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全面成长成才。按照“健康、文明、积极、上进”新一代大学生的要求进行自我设计,并通过外塑形象,体现青年一代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