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外贸易使用的银两单位,叫关平两。
关平两,又称关平银、关银、海关两,清朝中后期海关所使用的一种记账货币单位,属于虚银两。清朝时期,中国海关征收进出口税时,原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实际流通的金属银成色、重量、名称互不一致,折算困难,中外商人均感不便。为了统一标准,遂以对外贸易习惯使用的“司马平”(“平”即砝码),又称“广平”,取其一两作为关平两的标准单位。 关平两首次见于正式条约规定是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关平两是37。
7994克。后演变为37。
913克的足色纹银(含93。
5374%纯银)。庚子赔款是按照37。
913克的标准计算的。 1930年2月,国民政府以海关金单位取代关平两。 蒋介石逃台时的黄金一两等于31。
25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