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票,不纳税,但必须按要求申报,尤其是要申报当月认证的进项发票,否则不能计入期末待抵扣税金,那损失就大了。
一般小企业都安实际开发票数进行抄报税,但时间长了,会引起税务系统的注意,在无外开发票的时候,酌情少报点税。不管开发票还是不开发票都要按销售收入额如实纳税申报报税。现在在税收方面存在高风险了,各地方对于20000元以下销售收入都是只申报不用交税款的(税收优惠),还主动每月都申报吧,再不要零申报了。在实际工作中,销售公司卖货是有个别小单位买货不要发票的情况,对这类情况应开普通发票作为计税依据。如果对方不要发票,那么销货方也要将其数额纳入公司计税收入,同样要按17%计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是少不了。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2)销售免税项目;(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