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满16岁,女子未满15岁禁止结婚民法草案中关于婚姻的规定。
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采用了1910颁布的修订版清代旧法典民法部分。
1915年司法部附设的法律编查会制定了民法草案。其第三章明确规定,禁止早婚重婚,允许离婚等改革婚姻陋俗的内容,如男子未满16岁,女子未满15岁禁止成婚的,有配偶的不得重婚,夫妇两相不和谐,而两愿离婚的,得离婚等。然而并未得到有效实施。
民国女子什么时候出嫁希望能解答下
男子未满16岁,女子未满15岁禁止结婚民法草案中关于婚姻的规定。
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采用了1910颁布的修订版清代旧法典民法部分。
1915年司法部附设的法律编查会制定了民法草案。其第三章明确规定,禁止早婚重婚,允许离婚等改革婚姻陋俗的内容,如男子未满16岁,女子未满15岁禁止成婚的,有配偶的不得重婚,夫妇两相不和谐,而两愿离婚的,得离婚等。然而并未得到有效实施。
民国时期的女子出嫁时间太不确定了,主要是看家境状况,家里特别贫穷的女孩,可以给别人家当童养媳的,可在8一9岁就出嫁了。如果是给有钱人家做小的话15一18岁之间就出嫁。普通人家的女子一般的在18一20岁左右出嫁,家里比较富有的女子,一般的也都是20岁左右出嫁。
根据在华的传教机构的调查,有超过50%的中国女子结婚年龄早于17周岁(其他数据就算了)
一般在12-16岁
民国的女子前期就是和后清差不多 十五六岁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开始找人家,然后嫁人 ,后期解放了 ,婚姻能够自由了,18岁以后就可以结婚 。
民国期间很多地方女子十三岁就出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