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19、20级学生,通过大学“英语3” 或 “英语听说2”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英语4 (4级免修)”课程2个学分,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登记该课程成绩;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英语5 (6级免修)”课程2个学分,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登记该课程成绩。
2、21级及以后的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53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英语4 (4级免修)”课程2个学分,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登记该课程成绩。
3、在读期间,19、20级英语四、六级免修课程各有一次申请机会;21级及以后的学生只有英语四级免修课程一次申请机会。
4、19、20级英语四、六级免修抵充学分可以在同一学期同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