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2020年3月至12月(申领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补助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最后一次失业保险必须在南充市参保才能在南充办理申领。◆补助标准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按照南充市失业保险金的20%的标准执行;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照南充市失业保险金的15%的标准执行。◆经办流程1.失业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申领失业补助金。如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根据提示选择相应业务;2.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就业局现场办理。无需办理失业登记。
2. 就业局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审核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自审核通过当月或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停发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