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户口,随父随母自愿选择,由派出所当场办理。
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请表(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簿。
二、婴儿出生后超过一个月申报户口的,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派出所受理,在10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
1、2003年8月6日以前出生的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已均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出生时其父母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二)》,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户口簿。超期申报户口的须说明情况。除可挂靠集体户口还可挂靠哪为解决当前人才引进和部分市民申报户口无出路等户籍管理等难点最新政策变动链接:新生儿入户须查验计生证明10月13日已开始实施,证明由拟入户地街道计生机构出具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口计生局了解到,市民在为新生儿办理出生入户手续时,必须提供由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作为出生入户的计生证明。据介绍,日前,市人口计生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对出生入户时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进行规范。根据《通知》的要求,市民如需要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必须提供申请人拟入户地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作为出生入户的计生证明。其中,政策内生育的申请出生入户时,仅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政策外生育的申请出生入户时,除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外,还需提供父母户籍地财政统一格式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例如,张生和妻子今年准备生育一孩,并属于政策内生育。张生的户口在香蜜湖派出所,其妻子户口在景田派出所。根据《通知》的要求,如张生希望将孩子入户到自己户口所在地,他则需在香蜜湖街道申请“计划生育证明”;但如张生希望将孩子入户到妻子户口所在地,则需要到莲花街道申请“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