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限制出境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限制出境的期限可以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这个决定通常由省级通报备案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作出。对于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限制出境,一般由地(市)级以上的通报备案机关决定。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的限制出境,则由县(市)级以上的通报备案机关决定。如果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限制出境,必须在到期前一个月内续报。如果到期没有续报,那么自动解除出境限制。如果需要提前解除出境限制,原通报备案机关应当及时办理撤销通报备案手续。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的限制出境期限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来确定限制出境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