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博士是在硕士基础上考的。
医学博士(临床医学)学位是中国医学博士学位之一。以培养临床实际工作能力为主。与以培养医学科学研究能力为主的医学博士学位构成医学门类的两种博士学位。
1986 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下达《培养医学博士(临床医学)研究生的试行办法》,1987 年开始试行。在业务方面的培养目标: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在临床工作上,具有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达到初级主治医师水平;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