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过不了关,查出重罚,申报一下。
自2018年7月16日起,旅客入境时如果持有大量现金类物品,应走“红色通道”主动向海关做出书面申报,违者罚款最高50万港币(约合42.2万人民币)及监禁两年!根据该规定内容,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时身上携带总价值超过12万元港币(约10.1万人民币)的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如支票、债权等),均需向当地海关主动申报,否则将触犯法律。不过这项规定对大陆游客影响不大,因为我国对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均实施限额管理,限额为2万元人民币以内;对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外币现钞金额限定等值5000美元。也就是说大陆游客去香港最多只能带2万人民币,远远未能达到香港10万的限额。香港是一个深受大陆游客欢迎的购物天堂,每逢节假日大批大陆游客前往香港购物消费,虽然现在香港购物也支持银联及支付宝,但是不少上了年纪的游客依然喜欢使用现金,特别是那种到香港买奢侈品的游客,如果携带大量现金去香港过关被海关发现,后果很严重。各位去香港旅游或者想去香港购物的游客,切记,请勿携带超过2万人民币去香港,不是10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