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2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必须人事部门申请,而且事业单位局管干部在申领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每次因私出国(境)前,应向局办公室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市管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由局办公室审核后,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局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应向所在处室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由本人所在处室或单位批准后,经局办公室审核后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一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领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每次因私出国(境)前应经所在处室批准后,并报局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