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做生意需要办理相关国家的签证和护照。
并且要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申请人应交验下列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的应提交集体户口卡片。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外地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
二、提交按规定填写完整并已签署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申请表》一份。近期2寸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1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尺寸为半身证件照尺寸 ,48毫米X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三、根据出国事由的不同,您还需要准备下列国内有关单位证明材料:(1)参加旅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出国自费留学,须提交北京市教委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地址是:海淀区皂君庙甲四号)。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3)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4)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在备齐材料后,请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复印件(B5纸规格)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