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参考船员代理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受乙方委托介绍其上船从事海运工作,船名:,船型: ,船龄: ,吨位/马力: ,航线: ,任职务,合同期 ,在船工作期间工资为。
现双方协议如下:
1. 甲方应保证以上所述船舶情况真实、合法,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先向甲方支付订金元,其余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人民币 元船员上船后付清(汇款以银行汇单为据)。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船员无法上船,甲方退还乙方元;如因乙方船员自身原因无法上船,订金不退还。
3. 甲方为乙方船员开封及办理白皮换正本,请乙方通知船员务必带齐证件按时到达。
4. 乙方船员上船任职后,应遵守船公司及船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船上管理,并严格按各项操作规程工作。乙方船员如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保险索赔、事故责任索赔及事后处理事宜。
5. 三个月内,如乙方船员因自身原因离船放弃任职或无法胜任原因离职,则代理费将不予退还。因甲方或船公司原因导致乙方下船,则甲方需再次安排乙方船员上船实习或工作。
6.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元。
7. 本协议为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法院裁决。
8. 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船员离船之日起自动失效。本协议可以传真签订。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 日期: